离婚上诉需要提供什么有效证明材料?

结婚将近两年,婚后与男方父母同住,男方一直负担婚前父母买的小产权房的债务,婚后得知是男方打得借条,女方虽未偿还债务,但是补贴家用买东西都未留下证据。
婚后因感情问题争吵不断,先后流产两次。现感情破裂提出离婚,女方要求拉走陪送嫁妆(电器),但男方不同意,要求偿还一万元礼金,理由为我先提出的离婚~

请问:1、我需要偿还礼金么?
2、嫁妆(电器)到底算谁的?上诉法庭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3、哪些属于我们婚后的共同财产?(婚后工资一直都是AA制)分配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1-04-11-状态:未解决]
许娜平律师的解答:

1、不需要偿还
2、嫁妆归女方所有
3、婚后你们共同取得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

我咨询许娜平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天津瀚洋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天津 塘沽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许娜平律师 > 许娜平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