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拒不负担小孩的生活费及抚养费 我要怎么做?

2010年10我与前夫经过法院宣判离婚,今年二月份发现前夫不光结婚了 而且又生了一个小孩,而法院宣判的应该给小孩的生活费及抚养费均不到位,经多次协商未果 我想知道我现在是否可以为小孩更换姓名 可以向法院递交怎样的的诉送?可否向法院要求前夫外遇的精神赔偿??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1-03-31-状态:未解决]
马雅娟律师的解答:

可以申请执行,也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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