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的责任

由于公司经营不善倒闭,无力偿还债务,包括供应商货款,民间借贷,以及银行贷款,现法人为避债逃跑,请问此公司谁来负债这些债务以及法人需负刑事责任吗?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8-11-状态:已解决]
李大兴律师的解答:

属于公司债务,应由公司偿还。如公司资不抵债,可以申请破产。如公司负责人不履行破产清算义务,可追究其相应责任。如果法人代表等有抽逃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否则,便只是民事债务纠纷,不负刑事责任。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GOOD

我咨询李大兴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海南新概念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海南 海口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股份转让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大兴律师 > 李大兴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