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
各位律师你好,八月2号打雷闪电,我老公的朋友妈妈抱着他的女儿在拔中广有线电视插头的时候被雷击中,妈妈现在在医院,女儿在南京医院抢救,8月3号下午我老公朋友就喊了我老公和二十多个人去中广有线去理论,就把工作人员赶到了门外,结果刑警大队的人就抓了16个人(跑了几个人),现在关进了看守所,我老公朋友由于女儿在抢救就放出来了,昨天8月6号我们收到了拘留通知书,8月17号下午五点看守所放出了4个人,今天上午放了七个人,我问了警察,警察说我老公成了主犯,所有的口供都说人是我老公喊去的,我问了放出来的人,说是人家打电话给我老公,正好我老公和他朋友(今天上午放了)去游泳,顺便去看看,结果去了10分钟就抓走了,警察说今天批准逮捕,就算不逮捕也要追究刑事责任,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追究刑事责任要关多久?
补充提问:
看守所里还有四个人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1-08-18-状态:未解决]
李大兴律师的解答:
涉嫌寻衅滋事,在五年以下量刑,可聘请律师为其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