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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过户
我的姥爷刚刚过世,其共有5个子女,四个女儿一个儿子,我的姥姥仍然在世,两位老人长年与儿子生活,所居住的房屋的产权是我姥爷,其在世时立有遗嘱将房屋留给儿子。我想请问:如果现在将产权改给其儿子,是否需要其四个女儿签字才可过户?谢谢
咨询者:
fa219682
辽宁
[
咨询时间:2011-04-26
-
状态:未解决
]
焦文生律师的解答:
不需要女儿们签字,但要搞清楚这房产是否是属于你姥爷与姥姥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共同财产,那么对于属于姥姥的份额,你姥爷无权处分,须征得姥姥同意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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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文生律师
执业机构:
河南苍穹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河南 焦作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资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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