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纠纷
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父母离异多年,后来我爸娶了个后妈,在我考上大学后,我爸及后妈以我满18岁为由,拒绝承担我的学费及生活费,之后我找了我的妈妈,我爸爸又以次把我赶出了家,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补充提问:
可是我现在已经毕业两年了,上学时所欠下的钱也还清了,我爸爸又来向我要赡养费,我觉得他们很过分,其实他很有钱,之前是煤矿老板,学费的时是念在父女的感情上并没有去告发他,我也是刚工作已一年多,真的无力去付赡养费。我应该怎么办呢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10-05-01-状态:未解决]
李会轩律师的解答:
你上学时你爸应当承担你的学费,原因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你不用向你爸支付赡养费,因为你爸有经济收入和生活来源。
现在你无须向你爸爸支付赡养费,因为你爸爸现在有经济收入和生活来源,况且你爸爸也没有丧失劳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