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黛娜骗子民工求助:劳动法

作为一名劳动民工,对我公司(格林黛娜骗子民工)的工资结算不太懂,:公司定一个月上满208小时为资本小时.超过208小时算加班.6天8小时制. 可是我们这些工人每天上班到晚上10点多 也就是超过8小时. 可是由于淡季,没有事情做,就放你在厂里培训,(不算工时) 然后放假,忙了就加班.可是到月底结算 还不到208小时.这个当中有近一半是晚上加班工时 <我们平时加班了 可是拿不到加班费> 居然厂长有时候看你工作量没有什么 有加班时 还扣你加班工时
公司星期5休息 星期天上班 这样也算正常上班 不算假日加班 像公司这样的作法合理吗 有触犯法律吗? 如果有的话 我们这些民工可以告厂吗?
望懂法律的人可以给我们民工一些法律支援,谢谢!
居然像我们这样的厂在全国还是知名企业,居然和工人签劳动合同把合同日期过期.比如今天07/7/23 让你签的合同截至日期是今天.居然也没有人查,听话和什么市长关系铁很.我呸! TMD的吃人不吐骨头的私企老板!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12-24-状态:未解决]
王现兵律师的解答:

我不知道你的劳动合同什么内容,所以不好下具体结论。但是可以提一些原则性的建议。若果合同没有约定是综合工时制,每天超过8小时就算加班,平时上班无论干什么,只要在为公司服务,都应该算工资。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时不收取诉讼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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