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关于劳动争议判决

判决书我已经拿到了,其中判决结果有3项:
1.公司为我补缴2个月的社会保险金,其中有我个人承担的570元
2.我在判决书生效的时间内向公司支付我个人承担的570元
3.公司补偿给我最后半个月没有发放的工资900元

我拿到判决书后多次与公司联系,开始的时候公司财务说我去支付这个钱可以,但是不会根据试试开给我收据,说只会开一张收据上写收到我的这个钱,但这个钱是我由于工作失误对公司的赔偿(在仲裁的过程中公司方面已经提出但因为证据不足没有得到支持),我不同意这样的收据。之后又称我已经不是其公司的职工所以不能开给我我要的收据,事情就这样一直僵持着,现在上诉期15天已经过去了,我是否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外我去法院应该找那个部门呢?还有需要带些什么???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09-08-31-状态:未解决]
周阳律师的解答:

等裁决书生效后,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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