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及赔偿
我姐舒桂花于今年4月19日在惠阳区镇隆镇金可工业公司因机嚣故障发生工伤,右手大拇指上关节不能弯曲,上关节有部分缺失,其余四指全部缺失。8/10日工伤首次鉴定为陆级,8/26日复查仍为陆级,公司说只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付即62个月本人的工资,因本人的工资较低,公司的保险月缴费工资也不可能高到哪去,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最低工资标准既便按惠州市2008年度在职工年月平均工资的60%算,也只能算到7万多点
请问可否按下述理由要求多赔;
1。4月19日是加班时间,公司没按劳动法执行,有些月份加班小时超过100小时。
2。公司的设备发生故障造成的工伤
3。患者要求装假肢
除了上述部分,可否还有其它的方式要求多赔呢。
如果打官司,患者最高能得到多少赔款。我们的要求是13~15万,能达到吗?对工伤鉴定我们都存在很大的疑问。谢谢回复!!!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09-09-21-状态:未解决]
周阳律师的解答:
支持一楼律师说法,很详细。如需帮助,欢迎来人来电:15815451925(惠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