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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10月,我舅舅27岁,夜晚在一条没有路灯的马路上停下来修车,一辆小轿车从后面斜冲过来,撞到他,我舅当场死亡,亲朋去了说对方是酒后驾驶。最后鉴定书出来了,说对方是轻度酒精,而且死者当时没有打尾灯警示,所以责任是各一半。调解说只愿意赔偿10W元。我舅舅有两个未满十岁的小孩,是家中的独子,上有两个过70岁的老人,没有经济来源。
我舅舅的情况是在北京经商8年左右,对于这样的调解结果我们提出了上诉,到了法庭,也找了律师,到现在快两年了,我想就算有什么不妥,结果也该出来了。可是律师收了原告的律师费以及红包几万元,现在总是拖延时间。
因为这个CASE是我死者姐姐在跟,这是我对过程的大概描述,我认为对方可能是也找了原告的律师,故意拖延时间,但是有关当时的鉴定书和相关证据会不会被律师毁灭呢?关于事故起诉的有效期有什么规定吗?我们该如何争取权益呢?
急需答案帮助,请律师们联系我,留言给我,谢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09-09-18-状态:未解决]
孟建坡律师的解答:
对于诉讼的程序法律上是有相应规定的。具体可直接联系律师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