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关于外地人员嫖娼的处理办法
我朋友在唐山市嫖娼(首次),被刑事拘留15天,罚款3000元(已经交)。
警察说还要交伍万元保证金,不然就转劳教1年(非正式提审)。
请问:
1.此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还是唐山市有这样的规定?
2.如果不服,可否提起上诉,胜诉几率有多大?
3.如果上诉,具体是怎样一个过程?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09-08-18-状态:未解决]
张书伟律师的解答:
处罚明显过重,治安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不是刑事拘留,只是行政拘留,
没有保证金这项内容
不满可以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