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被告躲避

各位好,我在灵宝法院先后两次立案,解决协议纠纷案,第一次法院违背我的意愿立了个诉前调解,后来说找不见被告,被告家了一个人都没有。就不管了;无奈只下我再次要求立为了正式案件也交了诉讼费550元,但法院又说找不见被告让我过去。我去灵宝来回要200元路费,还不算耽误的工作。求助各位我该怎么办?法院到现在连法律文书也没有送达,我要求公告送达,但法院说在等等,前前后后已经过去4个月了。
补充提问:
具体点,怎么没人啊,就一位啊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0-12-03-状态:已解决]
张蕴章律师的解答:

民事诉讼找不到被告下落是常有的事。 法院的做法是,尽量查找被告。查找被告实际居住地后,移送到被告实际居住地法院审理。 实在查找不到被告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发出60日后,视为送达。送达后被告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审判。 缺席审判并非对原告都有利。 比如原告起诉返还借款。欠条上虽然有被告的名字,被告不到庭,法院无法认定欠条为被告所写,对原告很不利。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e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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