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我的要求是否过份?

您好,我与丈夫已结婚两年,但一直争吵不休,两人均感疲倦,考虑离婚中,现就财产问题未达成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1/婚前一年半左右(当时我们已租房同居两年半),我们在通州买了一处120平房产,当时价格为4200每平(现价应该在九千至一万每平),大概首付了十五万,当时我家父母拿了五万,其余均为他出,但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也没有让他写任何字据。后来因为结婚,我父母又陆续拿出三万五,只是当时没有说清楚给的是房子钱还是结婚的钱,所以他不承认这笔钱,说那是给的结婚的钱,而结婚他家给的每一分钱我都给到他了,让他存起来还房贷,并且要求我拿出父母之前拿的五万房款的证据,他的矢口否认令我气愤万分。

2/房贷部份每月还款为1800元,我承认我只还了几个月的800,其余均为他来支付,在领取结婚证半年后,房贷全部由他还清

3/婚后我们的收入一直分开使用,他的年收入在二十至三十万间,我只在五万至六万之间。并且当时因为还房贷等问题,基本上是我的工资用来支付日常支出,他的存起来,家中有部份电器为我后来购置。

现在我提出要他给我二十万,因为考虑到当时父母拿辛苦钱投入到房子的购置中,而且现在房价也翻了一倍多,所以我开了这个价格,但他说他不会给我钱,让我去法院起诉,我不知道我提出的二十万这个要求是否合理,如果上法院,我能有多少胜算?

感激不尽!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08-11-03-状态:未解决]
张蕴章律师的解答:

房子要看房产证的时间,如果是婚前属于个人,婚后属于共有,婚前购房款只能要求返还现金

我咨询张蕴章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西城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银行保险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蕴章律师 > 张蕴章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