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茂伟律师文集
在哪些情况下,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时间:2009-08-19 13:21:52 文章分类:婚姻家庭
为了照顾女方特殊的生理情况,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在下列期间男方是不能够提出离婚的:
(1)怀孕期间;
(2)分娩后一年之内;
(3)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但是,如果在这段期间内是由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虽然是由男方提出,但人民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受理该离婚诉讼的,不受上述特殊期间的约束。
原文链接:
http://zmw126.fabao365.com/article/view_530427_41999.html
张茂伟律师
执业机构:
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山东 济南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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