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抱养手继

您好,范律师。我是山东邹平的,三月份抱养了一个女孩(本人34岁,无子女),现在我想办理收养手继,可是咨询过当地的民政局,听起来可复杂了,基本是办不了,我想请问,我具体应该如何去办理这些手继呢?

谢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09-08-21-状态:未解决]
张茂伟律师的解答:

各地区民政部门规定各有不同,应按照当地民政规定来办理,可以请律师协助。一般需要以下材料:(1)收养人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



  (2)收养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收养人常居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有无子女的证明;



  (5)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收养人身体健康体检表;



  (6)生父母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



  (7)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8)收养人与送养人签订的协议书;

(9)其它民政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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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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