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该如何赔偿

我在该公司工作2年3个月,现在在职,合同截止时间为2011.5.21

经与劳动部门核实,自进入公司开始,公司就未依法缴纳社保.

现请问:

1我主动以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告之用人单位时是以口头还是书面方式?

2如果协商,需到哪里去解决?

3根据我的工作时间,公司该给我几个月的经济补偿?

4未缴纳社保的钱是直接给我还是打到社保帐户里去?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09-08-20-状态:未解决]
张茂伟律师的解答:

未缴纳的社保基金不能直接交给你,应由用人单位交纳给社保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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