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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轻伤
我把人打了,他们又打回来,我有找人了八个人打了回来,把胳膊打断了,经过法医鉴定为轻伤,罚款和医药费都交了,但是还有其他的人没有抓到,我也不知道那些人住在哪里.我现在取保候审了
咨询者:
fa330352
山东
[
咨询时间:2012-02-27
-
状态:未解决
]
张茂伟律师的解答:
你好,你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且本案属于共同犯罪,你作为主犯刑事责任较重,建议你尽早与律师取得联系,做好下一步工作。张律师 1506339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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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茂伟律师
执业机构:
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山东 济南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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