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福利房的继承

我父母在八十年代分得一套住房,是按父母双方工龄及家庭人口数(三子女)条件分得,没有房产证。母过世,父再婚三年后拆迁,仅用2000多元购买。现父也过世,留遗嘱房屋给继母。请问,父亲有权处理房屋的全部吗?我们三姊妹是否占有份额或者是否应继承属于母亲的份额,比例如何呢?急盼!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1-07-18-状态:未解决]
孟显荣律师的解答:

你父亲有权处理该房屋,你们三姊妹无权分割该房屋。详细可来电咨询:13647647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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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重庆国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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