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

我家有安置房一套,是2008年的,当时拆迁的时候卖给了别人,签订了一份转让协议。协议内容大致为同意转让,没有写明违约金。房款总价在202480,当时收到房款102480.房屋拆迁的时候是我们一家三口的份额(赔偿每个人是25平米,总面积79.26),当时签订协议的时候只有两个人签字。现在我们不想卖房子,他们起诉我们,要求我们履行协议,但是动迁房在五年之内不能过户或者转让,那我们这边需要怎么办?我们这边主要是不想卖房,愿意承担违约金,返还本金,两年来的银行利息。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1-03-30-状态:未解决]
孟显荣律师的解答:

可以反悔,将房子要回来。详情可咨询:13647647162

我咨询孟显荣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重庆国彦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重庆 沙坪坝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合同审查 调解谈判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孟显荣律师 > 孟显荣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