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我与妻子于2002年在广东认识,由于当时都被传销组织所控制。没有公开和确定同居及婚姻关系。当时只是双方口头承诺互相等3年再时间。后来女方回家了,男方继续在广东打工。由于工作等各方面原因两人联系越来越少了,也差不多有3年没联系了。在2006年女方又突然联系男方要求与男方结婚。且说她是遵守承诺等了我3年。于是我回家与她定了婚,然后她更我一起去广东让我辞了工和她一起回家结婚。我们俩家也离的不远,这时我嫂子告诉过我她在这期间接过婚的。而且很快被女方知道了,当时女方及她的家人非常激动,不承认.还要去和我嫂子评理。由于我当时也不在意她在这期间接没接过婚,只要我们结婚后两人能好好过日子就行,所以也就劝阻了女方及她家人。我们结婚后没几天就般到她家住和她一起经营她家开的小店。自从到了她家后,她就开始控制我的通信及所有的社交,当时我还以为是太爱我了,但是她又时刻防止我,钥匙和钱从来不会让我着手,其中有一次她没在店里是她妹妹在店,我的大姑50多岁了家境很平寒,口渴了来我店要口水喝,由于店里出了买的水外没有可以喝的,我就给她开了一瓶矿泉水,晚上了她就问我今天有谁来过?我也没想到她是问的这个事,回答的不如她意于是她开始对我动了手。到现在我们接婚已经快6年了我都是任劳任怨的为这个家洗衣做饭都是我店里也只要她说怎么我就得怎么做。但还是一直没停过争吵甚至打架。今年她还提出过和我离婚,我想到有一个不到3岁的孩子,所以不想离。后来我发现她在离婚诉讼上的意思就是让我承担所有的债务和孩子的抚养。但是这些年所收入的钱我更本不知道怎么花了,只要我去借钱,我们生意一直都很好的,现在居然还欠了近10万元的债,我很疑惑!到现在已经快3 个月了我们的关系还是没有任何的好转。
我想咨询律师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如果离婚她的要求会达到吗?我能否获得赔偿,我投资的钱和6年的辛苦?谢谢回复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1-04-16-状态:未解决]
孟显荣律师的解答:

你现在如果感情确实到了这个地步,实在无法过下去,建议你离婚。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好孩子的抚养以及共同财产和债务分割好就行了。如果协商不成,建议诉讼离婚,法院会依法裁决。详情请来电咨询:13647647162(重庆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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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重庆国彦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重庆 沙坪坝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合同审查 调解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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