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的,分手后要赔偿男方彩礼钱吗


您好!

我有个朋友的表妹,一年前经人介绍嫁给同村一男孩,因为男方身份证年龄办小了,未到法定年龄,没有领结婚证。当时男方按照当地风俗给了女方家2万彩礼钱。一年来,女方几次怀孕都没有保住,流产了。这次女方又怀孕,还是没保住,医生要求住院做流产手术,需要2000多的费用,男方家里看没办法报上孙子,拒绝给付医疗费,女方因为没有工作,只好借了2000多元住院治疗。期间,男方也没有关心过女孩。后来女方提出分手,男方家里要求赔付2万元彩礼钱,请问女方应该赔吗?女方是否可以要求男方给予身体和心理受到伤害的损失费?

非常感谢!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1-04-22-状态:未解决]
孟显荣律师的解答:

应当赔偿彩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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