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我解难

我在常州做灯具批发,为一厂家销了四年两百多万的灯管,期间,他的灯管都是有质保一到两年,我们给下面销费者也是质包一年,去年年底,对方在没通知的情况下突然关厂,是去年年底12月停止供货我们才知到他关厂,当时我仓库还有十几万他的伙,我提出要退给他,对方是老家人,平时象朋友一样,他要我帮他销,口头说好先付了他几万,还剩六万到今年年底再结,有退货多少就减多少,还有多少就给他多少,我想大家也是象朋友一样,能销就帮他销,当时他说要我写个欠条,还欠六万的货款,以便以后对帐,我没多想就写了,今年也有三次退货给他,每次通知他去货运拿他也说知道了,平时他也没联系我们,他在老家,我们在常州,谁知昨天表妹打来电话,说家里收到法院传票,他去告我欠他钱不还,真是莫名其妙,气死人了,打他电话也不接,可气归气,还是要面对,我又不懂法,也不知该如和面对,请问我怎么办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0-09-09-状态:未解决]
刘英昼律师的解答:

你与厂家是代理销售关系,厂家是生产商,你是销售商。根据所述(有十几万元货和今年三次退货),你们是厂家先供货,后结算货款,这也是一种典型的代理销售商业惯例。因此,你所出据的欠条应当是收货条性质,双方并非借款关系,最终应当给付厂家多少货款应当减去你的退货。你有两个基本事实需要组织证据进行证明,一是欠条的性质是收货条;二是打欠条后退货数量和现在仍未销售数量。你们双方实际上是个代理销售结算的纠纷,如果你不再销售其货或无法销售,那么,你应当退货并从六万元减去退货总金额,余额即是你给付厂家的货款。另外,如果厂家起诉双方是借款关系,你可以主张并证明双方是代理销售关系,则法院会驳回厂家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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