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纠纷
我于2008年7月30日签订了一份名为《中国XXXXX营业房转让协议书》的合同,该合同明确约定了营业房地址和购买金额以及定金数额,要求预先收受定金,在办理过户手续后,再一次性付清房价,办理手续日期为签订日至2008年9月30日.
并且,条款二中约定了违约处罚。
但是,与我签订该协议书的乃是房主公司下的一个地区经理(此人为张某,持有房主公司字样的名片),收取定金的也是他,在该协议上只有张某的签字,无收据,无发票,只有一纸协议。收取定金时与签字时,有第三方在场。
我想知道,这个协议是有效定金合同吗?如果不是,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8-09-24-状态:已解决]
史明杰律师的解答:
仅有张某的名片,不能构成表见代理。你应尽快让公司确认,否则,可能构成合同诈骗。
北京市东城区 13911226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