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证
我想买张三的一个房子(连土地),但土地证过户要收比较贵的手续费,我跟张三商量好土地址证不过户(合同说明今后不凭土地证追回土地),只办理房产过户。在这种情况下:
1、今后张三反悔时,能凭土地址证要回其房产及土地吗?
2、这样的合同,能进行公证的吗?
3、合同要如何写才能让其今后追不回土地及房产?
谢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09-11-03-状态:未解决]
沈建魁律师的解答:
我认为你没有必要因为手续费的问题,为将来留下后患。土地证没有过户,即意味着你不是使用权人,法律风险很大。如需详细意见和帮助,可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