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合同事宜
去年12月中旬时,我方和B方签了一份合同,是一项工程类的合同,合同上写时签定合同后付15万元的保证金,工程在12月下旬进场开工,最迟不超过12月底,如果违约B方会无条件赔偿我方损失,可B在12月份过后还未开工,我方每次追问B何时开工时,B都说过2天,两天到了,又再过3天,4天,3天,2天........一直这样过了几个月,在这期间我方3天2头去追问一次B方,B方总是以过几天为借口,竟管我们现在只是想要追回保证金都很困难;后来B方竟然以出差为借口不见我方,因我方与B方所在地相隔140公里远,在这期问我方2-3天去一趟B方所在地,花费了不少金钱与时间等等,无奈我方已山穷水尽了!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打起这场官司来,我能够打回多少钱?律师费要多少?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06-01-状态:未解决]
沈建魁律师的解答:
广州沈建魁律师13760769768答复如下: 对方已经严重违约,你方可以解除工程合同,要回保证金,并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至于律师费需要结合你方的具体损失计算标的额,才可以算律师费.如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建议你带上合同等资料,,联系广东唯杰律师事务所的沈建魁律师当面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