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来防身的刀子

我平常都有带刀子外出,用来防身。可是前几天,我去派出所办事,可是与他们争吵起来了。我离开时,他们发现了我的刀子,就把我抓起来了,说我违法了法律上规定的自卫刀子的长度和类型。我都不知道发生了啥事情,就说我已经留下案底了!!

法律上有这样的规定吗?

这样子就留有案底?

急啊~
谢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07-19-状态:未解决]
沈建魁律师的解答:

广州沈建魁律师13760769768答复如下:如果不属于国家管制刀具,派出所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存在所谓案底的问题。如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你可以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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