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强行拆迁民宅

律师: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 政府因与房地产开发商定下,要用我们那一片地来做房地产建设,所以要拆我的私人房屋,这间房屋我有地契和房产证,如要拆迁,我要求以房屋产权作交换,不要货币赔偿,但镇政府就是不答应给房屋安置,只给货币赔偿,但是,给出的赔偿金额根本买不到另一间房产,所以我不答应拆迁.请问:这属于合理吗?
如果镇政府叫人强行拆迁我的房屋,而没有得到我的同意,没有签定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这属于违法吗?我应该怎样做呢?
请回复我,我真的很需要你们的帮助,谢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10-21-状态:未解决]
沈建魁律师的解答:

广州沈建魁律师一三七六零七六九七六八答复如下: 政府无权擅自拆迁,无权强迁。你们有权要求产权交换。如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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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唯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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