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你好,打搅了,向您咨询些事情。 我父亲8月17日出车祸去世了,对方全责。今天交警队事故科给算的赔偿金是126000多,我父亲是农业户口。但是我们家的户口登记住址是在城镇,我爸居住了50多年了。我们一直在外地做生意有4年了。事发时在外地。做生意的门市在国道边卖轮胎,房租一年17000元。这些他们都不考虑按城镇居民的补偿标准吗。还有我妈有乳腺癌晚期一年药费就20000多,以丧失劳动能力,他们也不考虑计算在补偿范围吗。我妹妹今年才考上大学一年学费10000元,我们很可怜啊求求你给指点一下该怎么办无限感激,好人有好报。谢谢。我们家的户口簿上的家庭住址是城镇,我还要不要在举例证明我们在城镇住,要的话举什么证据。居委会的证明行不,交警事故科说不行了。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08-26-状态:未解决]
李晓斌律师的解答:

根据最高院(2005)民他字第25号复函,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根据你讲述的情况来看,你父亲虽为农村户口,但经常居住地及主要收入来源为城镇,故赔偿标准应按照当地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我咨询李晓斌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晓斌律师 > 李晓斌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