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清墨山水的一个错误

时间:2008-05-25 18:34:22  作者:张赞宁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张赞宁

    清墨山水先生在《『煮酒论史』蒋委员长与毛主席》一文(引自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5/1/107033.shtml)中说:“(毛)主席的晚年确实不可取,骨子里他可能真的把自己当做了‘万岁’,所以当人们喊出带有浓厚封建色彩的‘毛主席万岁’时,他并没有制止……”我认为这并不符合史实。

    据毛泽东的私人秘书李锐先生回忆“毛主席万岁”的口号,是毛泽东自己提出来的,并非是“没有制止”的问题。李锐先生透露:在1950年庆祝五一国际劳节前,中宣部拟定了统一的宣传口号,交最高领导人审批时,周、刘等批示后,最后送到毛泽东那里时,是毛泽东自己在最后加上了一条“毛主席万岁!”(引《李锐谈毛泽东》)。

    最近,有个“毛泽东研究专家”叫黄允升的在《戳穿李锐谎言,还毛主席以清白》(http://blog.china.com/u/060908/8279/200708/830344.html)一文中说:“我们找到1950年4月27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登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庆祝五一劳动节口号》,并且认真仔细地查阅了多遍,口号最后一条根本不是‘毛主席万岁’……口号最后一条是‘伟大的中国人民领袖毛泽东同志万岁!’”文章说:“长期从事刘少奇生平事业研究的专家们,经过仔细辨认,考定《庆祝五一劳动节口号》最后一条改写的文字完全是刘少奇的笔迹,而不是毛泽东的字迹。所以,他们将这篇刘少奇修改的《庆祝五一劳动节口号》稿子,编入《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一册(于2005年4月公开出版发行),并用原稿的楷体字与刘少奇修改的宋体字区分开来,一目了然,经纬分明……毛泽东终审完刘少奇送审的《口号(修改稿)》,按组织程序提交中央政治局集体讨论决定。……以上四个方面事实充分说明两点,其一,毛泽东在终审刘少奇送来的《庆祝五一劳动节口号(修改稿)》时,既没有在最后加过“毛主席万岁”一条,又没有对口号最后一条作过任何文字的修改;其二,从中央宣传部起草《庆祝五一劳动节口号(草稿)》,到刘少奇主审修改,毛泽东终审修改,提交中央政治局集体讨论决定并公布,完全符合组织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那么,李锐怎么可以不顾事实,无事生非,编造‘秘闻’”。

    当然,李锐的话并不十分可信,况且,在他的原话中就有“是听朱老总的秘书说的”。显然,黄允升先生说李锐是“无事生非,编造‘秘闻’”,就有些言重了。

    其实,就是从黄允升先生披露的事实看,也难以“还毛主席以清白”。明白人一看便知,在这个问题上,毛先生本人未必是“清白”的。

    首先,黄允升先生的文章证实,毛泽东对五一宣传口号是有最终审定权的,如毛不想当“万岁”,完全可以将刘少奇最后加上的那句“伟大的中国人民领袖毛泽东同志万岁!”给删去。

    其次,“伟大的中国人民领袖毛泽东同志万岁!”与“毛主席万岁”有什么本质区别?谁都清楚,就象今天,中央仍然不主张以官衔称呼公务员,但社会上仍“某总书记相称”一样,既然以中央的名义发布了“毛泽东同志万岁!”的口号,自然而然也就必然要允许喊“毛主席万岁!”的号口。

    再次,口号虽经“提交中央政治局集体讨论决定并公布”的程序,但说这“完全符合组织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恐怕也难以令人信服。建国以来,在“一百倍于秦始皇”(毛泽东语)的毛的专/制/统/治下,何时有过中央的真正的民主集中制?从“三面红旗”运动,到“引蛇出洞”的反右运动,到“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运动,还有把接班人的名字写进党章和凭着“你办事我放心”的一句圣旨,就能名正言顺地爬上党政军的最高宝坐。又有哪一项不是经过“中央政治局集体讨论决定并公布”的?你能说这都“完全符合组织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与毛泽东无干”嘛?

    再再次,自己不提(自己只是最后审定),而是让别人提“毛万岁”的口号,这不正是毛的高明之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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