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5-29 10:54:06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最近热映电影《中国合伙人》的内容十分精彩,但就电影的名字而言,存在歧义。
“中国合伙人”会使人误以为合伙人的主体是国家而不是个人。此外,电影中孟晓骏期望企业能够在美国上市,但根据相关法律,合伙企业不具有上市的资格,公司才可以上市。因此,电影名应改为《中国式股东》更为贴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