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6-20 16:34:16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信敏功所解读:世界杯与法律
2014年6月,四年一度的世界杯再次点燃了全世界球迷的热情,他们早早准备好了啤酒、球衣、喉宝甚至病假条,和家人、好朋友们坐在电视机前一起为自己所喜欢的球队呐喊。然而,看世界杯属于自己的爱好,可是各位球迷有没有想过自己的某些行为可能会触犯法律的界限,甚至会引来牢狱之灾。那么,球迷的哪些行为可能与法律有关呢?下面我所将为大家解读。
一、球迷泄愤构成犯罪
案情简介:
2013年8月,在一场中超联赛结束后,因球迷不满主队表现,散场后贾某、魏某和郑某3人与其他球迷冲进体育馆大厅进行打砸,并用矿泉水瓶等物品向维护秩序的警察投掷,造成一名警察手臂受伤。同时,贾某等人还煽动其他球迷用灭火器打压灯箱、展台等,造成体育馆的展厅、商铺等严重受损。3人被抓获后,检方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法院认为,贾某等3人在公共场所闹事,故意损毁财物,殴打他人,构成寻衅滋事罪,最终,判处他们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我所认为:
无论中超还是世界杯,由于对球员、裁判的表现不满意,球迷都有可能情绪激动,这在情理之中,但是不少球迷由于持有相近态度和观点,便聚集在一起以打砸行为发泄不满情绪,这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此外,球迷在观赛时由于支持不同的球队而发生冲突打架等行为也时有发生,该行为也有可能会侵犯他人身体权和健康权。
我所温馨提示各位球迷:
球迷观看球赛情绪激动可以理解,但仍需保持理智,如图一时之快而触犯法律,后悔莫及。
二、赌球犯法吗?
案情简介:
曾在2010年南非世界杯期间,钱某、屈某、牛某和果某等人利用他人提供的境外赌博网站,开设网络赌博账号开设赌场。该团伙分工明确,有人负责发展下线,有人负责出资坐庄,还有人专门负责数据统计分析。通过开设赌场,他们获利颇丰,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接收赌资近百万元。后公安机关将其查获。法院审理认为,钱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最终,判处该团伙成员有期徒刑8个月到1年不等,并分处罚金。
我所认为:
足球作为一项体育运动,其最吸引人之处就是比赛结果的不可预测性。然而,不少球迷在享受足球本身带来的乐趣之外,将这种不可预测性转变成为另一种刺激------赌球。很多球迷因赌球而倾家荡产,甚至锒铛入狱。在我国,法律明令禁止以任何形式开展赌博活动,无论是开设赌场还是参与赌博,都是不允许的。
我所温馨提示各位球迷:
作为一名球迷,应该让足球比赛变得纯粹、高尚,远离赌球才能规避违法行为,远离犯罪。
辽宁信敏功律师事务所:主要为各类公司提供差异化法律服务。核心成员具有在美国、日本、香港工作经历;业务处理讲求专业分工基础上的团队协作;重点致力于“法律风险防治”和“用法创造利润”。
我们愿与客户携手,未雨绸缪,同舟共济,共创辉煌!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4号平安大厦1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