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暴力”也应纳入“家庭暴力”范畴

时间:2014-08-28 08:39:38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信敏功解读:“经济暴力”也应纳入“家庭暴力”范畴

    近日,深圳市妇女联合会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反家庭暴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该草案”),该《草案》对家庭暴力的范畴进行了新的界定,将经济暴力也纳入到了家庭暴力的范畴。经济暴力也称经济控制,是指加害人通过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收支状况的严格控制,摧毁受害人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价值感,以达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经济暴力为什么应纳入到家庭暴力的范畴呢?

         一、夫妻双方对财产的平等处分权

我国《婚姻法》和《物权法》等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换言之,夫妻双方都享有平等的家庭经济支配权。即使“一方主内、一方主外”,也只是夫妻双方的劳动分工不同,“主内”那一方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主外”那一方挣得的钱财,仍然是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任何一方独享经济支配权,剥夺另一方经济支配权,就是对对方财产权的侵犯。

二、经济暴力的危害不亚于身体暴力

 大量事实证明,经济控制和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一样,也会对家庭成员造成很大伤害,使其备受煎熬,甚至导致婚姻关系的破裂。经济控制一般与身体暴力和精神折磨相伴相生。比如有媒体曾报道称,一位妻子因没有工作,长期遭受丈夫的经济制裁与封锁,使得她在外面吃碗面都要赊账。由此可以看出,经济控制带给人的精神伤害,恐怕不亚于皮肉之苦。

 三、借鉴国外立法经验

 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已将经济暴力纳入到家庭暴力的范畴,例如澳大利亚将家庭暴力定义为:“一成年人对另一人犯下的实际的或威胁的暴力行为,包括所有暴力接触或威胁的接触,从一次殴打到杀害不等;精神暴力包括不断的口头虐待、骚扰、过度支配占有、隔离孤立和剥夺物质与经济资源”。南非将经济暴力定义为“经济虐待”。在我国,没有工作或收入较低的女性所占比例很大,因此,我国也应将经济暴力纳入到家庭暴力的范畴。

我所认为:

         经济暴力会引发心灵重创、感情破裂,进而导致家庭分崩离析,因此,经济控制应被纳入到家庭暴力中。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对家庭暴力的界定并未包括经济暴力,现代社会的人,是建立在必要的物质基础上的,没有一定的财产所有权和支配权,很难在社会上立足。常言道“一分钱逼死英雄汉”。若夫妻中的一方实施了绝对的经济控制,损害了另一方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价值感,会给对方在精神上造成极大的伤害,这种伤害甚至比肉体上的伤害更痛苦,更难以愈合。将经济暴力纳入到家庭暴力范筹,这是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这能使更多的受害者得到保护,也能更好的彰显法律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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