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乘电梯受伤,谁来对此负责?

时间:2014-09-02 14:59:16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信敏功所解读:居民乘电梯受伤,谁来对此负责?

据某网站报道:

2014年8月23日,家住大连某区的高先生出门下楼的时候,手指被楼洞电梯门夹到,导致中指骨折并且错位。 据高先生说,他所住的这栋楼,由于电梯门经常反应不灵敏,人进入轿厢后,门不会自动关上,遇到这样的情况,住户通常会用手拉一下电梯门,让电梯门关上。当天,高先生进入电梯后,电梯门没有关上,他便像往常一样用手拉了一下电梯门,谁知当时电梯门突然快速地关上,高先生来不及将手收回,手便被电梯门夹了。当时搭乘电梯的只有高先生一人,但现场监控拍下了他手被夹到的全过程。事发后,经医生检查,高先生右手中指骨折并且错位。记者从医院处了解到,高先生的伤势日后需要手术,否则在手指骨骼长好后手指会是弯的,预计后期手术等相关花费要在5000元左右。“但从出事到现在,我多次联系电梯厂家,对方也只是派了维修工人前来查看并维修电梯,我的医疗费等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据记者了解到,高先生所在的居民楼共有34层,每层有16户配4部电梯。部分居民反映,在早晚高峰的时段,电梯的使用状况很紧张,电梯门无法自动关闭的情况时而发生。 

我所认为:

        高先生可以向自己居住小区的物业要求赔偿。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确立了特种设备“身份证”制度,确保特种设备整个使用周期内具备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检验检查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在追责上,该法首先明确了安全主体责任,小区物业公司受业主委托管理电梯,应承担使用管理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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