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如何稳健发展?

时间:2015-05-15 17:19:36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互联网金融是现代金融业发展的新趋势,正由于它“新”,相关法律规范不完备,法律监管体系存在漏洞,出现了诸如市场及信息泄露、非法集资等各类风险,影响了它的良性发展。互联网金融模式无论对互联网行业还是传统的金融业来说,是机遇同样也是挑战。那么,面对这些挑战,互联网金融应如何实现自身的稳健发展呢?

我所认为:

将法律服务架接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上,可以实现互联网金融的稳健发展。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法律服务发展新趋势

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兴起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创新性地建立了跨行业合作的新模式。在我国,互联网金融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互联网金融理财:支付宝的“余额宝”是一个最为典型的代表;(二)互联网金融信贷:以 P2P 模式(Peer-to-Peer Lending,即“人人贷”)和众筹模式(crowdfunding)为代表;(三)互联网金融支付结算: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支付宝、财付通等。面对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风险,互联网金融法律服务需求应运而生。虽然我国有关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服务研究仍处于新兴阶段,但在实践中,已经出现了互联网金融服务与法律服务融合的新趋势:如互联网金融服务电商“积木盒子”与法律服务电商“绿狗网”的合作模式。“积木盒子”将与客户签署的合同交由“绿狗网”作为独立第三方进行审查、保管,并立下公司特别委托,一旦公司不能有效处置相关事务,将由“绿狗网”作为独立第三方代为处理。这种合作模式是两个公司迈向前进的一小步,也是中国互联网金融迈向规范化、法治化的一大步。由此可见,如果将互联网金融、法律店商、传统法律服务合在一起打出“组合拳”,无疑将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利益。这不仅能有效地防控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法律风险,也能及时有效地解决争端,从而推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步发展。从这个事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将法律服务渗透到互联网金融中,实现跨专业领域合作,是各行业实现资源共享、降低运营成本、创造更大利润的新模式。

二、互联网金融法律服务的价值所在

如果说金融业借助互联网的力量实现了对传统模式的成功突破,那么,互联网金融法律服务的构架将为这两个行业的发展增添羽翼,助其飞得更高、更稳。        

  (一)维护互联网金融公信力

互联网金融“捆绑”法律服务其实是为互联网的“先天不足”买单。由于网络虚拟等因素存在,投资人对于这种新出现的模式仍抱有怀疑的态度,如何解决投资人的这种忧虑,提高互联网金融的诚信度,曾经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困境。事实上,法律服务可以为两者之间的合作起到润滑作用。在实践中,互联网金融平台借助法律服务来提升平台公信力已经渐成风气:如“小米贷”、“钱多多”等已经签定相关法律服务协议。今年7月份,“积木盒子”也宣布与第三方互联网法律服务电商“绿狗网”达成合作,共同维护“积木盒子”的平台公信力。

(二)实现法律服务创新  

  “钱多多”董事长陈正浩在当天的主题发言中表示:“任何创新,首先自己必须搞明白,你如果自己都没彻底弄清楚自己搞的这个到底是什么,完全受利益驱使就仓促推出,后果不可想象。因此,就要求我们必须用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情。这里面需要金融方面的人才,更需要法务专业上的人才。

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具有成本低、效率高、覆盖广、发展快的优势,但是风险大、管理弱、安全性存疑也是目前不容忽视的问题。正是因为互联网金融存在着诸多问题,法律服务的价值才能得以彰显。互联网金融披上法律的外衣,才能健康地发展。

另一方面,对于法律服务行业来说,现代社会是大数据飞速传输的互联网新时代,我们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服务也应借着这股新势力乘风而起,实现法律服务模式的突破,并与时俱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发展新机遇。

可以说,互联网金融与法律服务的相互融合是一种“双赢”的合作模式。如何针对互联网金融来提供创新性的法律服务,对于我们律师事务所来说,是一种具有挑战性的思考。

(三)促进各主体间和谐发展

由于互联网金融属于新兴行业,相关监管措施亟待完善,如果律师事务所结合实践工作经验,代表互联网金融行业向相关政府部门依法提出建议和意见,将后者制定的规章和政策及时传达给前者,并帮助前者依法合规运营,那么法律服务的隐性价值便能够发挥出来。

三、互联网金融法律服务的内容模式

  《中国互联网金融报告(2014)》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7月,P2P网贷投资的数量约为29万人,行业存量资金为337.6亿元,比2013年增长近一倍。其中,不乏千万级百万级的投资人。如何安全、稳步、有效地推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并通过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服务平台,解决相关投资人的顾虑和权益保护等问题,已成为一个互联网金融法律服务的时代课题。

(一)推出公信力法律服务平台

针对投资人对互联网金融缺乏信任的现象,笔者认为,律师事务所可以大力推广“网贷证据托管服务”、“债权一揽子服务”、“合规先锋服务”等新型法律服务模式。

由于互联网金融的相关协议均是通过在线点击形成,法律虽然承认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但在法律实务中,基于网络数据的不稳定性,往往面临举证难的困境。通过数据连接,当投资者通过网站确认签署投资协议时,可将该协议数据发送至如“赢了网”模式那样的安全平台并封存,并将网贷证据托管给律师事务所,这样可有效防止协议数据被修改,如产生诉讼争议,律师事务所还可向需求方开放查阅并鉴证网络协议的真实性。

律师事务所还可以为互联网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企业提供“债权一揽子服务”,如该金融机构及其他企业债权出现问题,律师事务所可提供财产保全、诉讼、执行代理等全流程法律服务,以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合规先锋服务则是指:律师事务所对于要求托管的平台公司的法律文书提供合法、合规性审查,提出修改建议,及时消除合同中存在效力瑕疵的条款,以更好地保护平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二)协助政府部门填补监管漏洞

现代互联网金融存在的另一大问题就是相关监管法律法规还未完善,监管体系亟待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已经是一种实现法治化监管的方法。由于互联网金融专业性较强,政府部门可以通过与律师事务所合作方式来完善制定监管法规、政策,使其决策更具实效性。

(三)规避互联网金融潜在风险

互联网金融在运营过程中存在一系列法律风险,如:为消除信息不对称,以及获得投资人信任,P2P网贷平台要把优质借款人的详细信息(如住址、姓名、电话等联系方式)发布到网上,这可能无形中致使网贷平台的商业信息泄露;在实践中,存在网贷平台为自己的母公司融资以及“秒标”和“天标”形式(网贷平台自身当天借当天还)的现象,这主要出现在新上线的网贷平台中。由于没有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网贷平台没有吸收资金的合法主体资格,一旦这样的网贷平台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资金,便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上述风险可以通过律师事务所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的方式有效地避免,从而使互联网金融节约成本,在法律的护航下保证安全,并创造出更多的利润。

(四)提供公司境内外上市法律意见书

律师事务所通过了解国内外互联网金融的上市动态,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开展尽职调查,对公司如何符合发行条件提出意见和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此外,律师事务所还可以协助撰写和验证招股说明书及其它信息披露文件,并协助公司完成股票发行和上市的所有审批及核准流程。

(五)表达互联网金融心声

因互联网金融系新兴产业,目前尚无明确立法对该领域加以调整,故律师事务所可以根据互联网金融的实际状况和国家的宏观政经态势,适时就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如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是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可以将反映互联网金融心声的法律研究成果以议案或者提案的形式,传递给相关立法机构。

在当今社会,加强不同领域间合作已经成为促进发展的新常态。作为律师,我们要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大力推行“依法治国”方略背景下与时俱进,将法律服务架接在互联网金融热点领域上,实现法律服务的创新转型,进一步彰显法律服务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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