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钱能要回来吗?

我在一个卫生院工作,06年签的合同,签合同时院方要求要工作够5年,如果不够 的话要赔偿院方20000块,而在工作其间,院方集资购买了彩超,我也出了7500块,现在我想辞职,可是工作还没够5年,我要赔偿院方的20000块吗?而我所出的集资款还能够要回吗?
咨询者: 广西  [咨询时间:2009-09-26-状态:未解决]
李红伟律师的解答:

您好:
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医院要求您赔偿20000元钱是不合法的。同时医院应当归还您集资购买彩超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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