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前共同债务承担问题
我的一朋友向出借人借款30万,我帮他做担保。借款日期6月15日,此时夫妻尚未离婚,至10月9日,夫妻完成离婚手续。此时,我朋友作为借款人不知所踪,作为担保人,我是否可以提请起诉借款人及其妻子完成还款责任。
他妻子是否应对其在婚姻存在期间所欠共同债务承担责任?
是否可申请调查他们有为躲避债务而恶意离婚,转移资产的可能?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09-10-21-状态:未解决]
李红伟律师的解答:
您好:
如果您朋友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其妻子应当承担还款责任。如果他是离婚逃避债务,建议您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