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过特别繁重工作的干部是否必须55岁退休

从事过特别繁重工作的干部是否必须55岁退休,国发(1978)104号文或其他补充文件是否有此规定。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09-12-02-状态:未解决]
李红伟律师的解答:

你好:
国发(1978)104号文并没有类似的规定。但是对于从事过于繁重的工作,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满10年,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企业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特繁工种工作时间:①累计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工作时间满10年;②累计从事井下、高温工种工作时间满9年;③累计从事有毒有害工种工作时间满8年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但是并没有规定说必须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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