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假释的使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在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有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于累犯以及因为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所以具体上述情况而定,建议带足详细资料资讯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