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个税纠纷
我最近在佛山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在已经办理了过户,中介通知我们去交个税,让我吃惊的是个税,营业税等加起来多达4万多,而卖方不用交任何税。我们就拨打地税局热线,工作人员说个税是由卖方交,然后我们找到中介,中介说合同上写了由我们买方缴纳,但是当时签合同的时候疏忽了这一点没注意看就签字了。
因为我是第一次买房没经验,不懂哪些税由买方还是卖方交,在当时签三方合同的时候中介说我们要交营业税,个税,等等,我们就潜意识的认为这些税都有我来交, 然后问中介这些税大概要多少,他们说2万就够了,我就评估自己的支付能力,觉得OK就签合同了。
现在感觉很冤,因为中介当时根本就没就个税谁交的问题要买卖双方协商的意思,我估算了下自己的交付能力就决定买下这套房子。
现在我真不知道怎么办?非常困扰,昨晚想着这事我差不多又失眠了。希望律师能为我指点方向。非常感谢。
补充提问:
律师您好!
像我这种案件举证容易吗? 我更多希望结果是卖方交个税,希望能变更合同,撤销那个条款。如果是撤销该合同的话, 我觉得很麻烦。因为我已经交了中介费, 银行按揭费也交, 首付也交了,要他们退钱也会相当麻烦, 按照合同交了首付就可以住进去,我现在已经住进去了,如果撤销合同估计卖方也会要我们补交房租之类的。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09-12-11-状态:未解决]
李红伟律师的解答:
你好: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你有权对于此合同的效力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