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
前些天,我开车出了事故,情形是这样的。对方是电动车直行,我是右拐,当时我未到斑马线时,已跳黄灯,事发时应该是已经红灯了,对方前轮撞在我右侧反光镜处,当时他从车上摔下有擦伤。警察判我全责,我当时看情况不是很严重,且对方正好是村上的人,都认识,也没去争辩,可现在对方检查不出什么问题却老说胸口疼痛,我想咨询下这个责任是否是我全责,路口应该有摄像头的,对方是否闯红灯很容易判定,而且我当时负责事故鉴定的保险公司职员正好目睹了这一事故,他可以帮我作证当时已经是红灯了。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09-12-23-状态:未解决]
李红伟律师的解答:
你好:
首先,若对责任事故的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其次,因为保险公司的职员毕竟与此案存在利害关系,所以其证言并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