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
法院判决对方赔偿我四万元,到还款日期后,说没钱。又过了四个月还是不还。我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我不知道对方的财产情况,法院能受理吗?如果这次强制执行的钱数不够,还能再次申请吗?要再过多长时间能再次申请?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一般多久能有结果?对方应支付我多少利息?执行费用是由我先垫付吗?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09-12-28-状态:未解决]
李红伟律师的解答:
你好:
若查找不到对方的财产,你本人又不能提供对方有可供执行财产的依据,相对来说执行起来会比较困难。
根据法律规定,在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