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同意,你也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你应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