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经济适用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北京人,97年和老公结婚,在2001年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老公买了百环花园的经济适用房,直到2007年老公出了车祸才知道,原来这个房子是帮他情妇买的。而这个情妇已跟了他十年。我恨啊。只有我不知道,老公身边的朋友都知道,他的家里人也知道。只有我一个人不知道。我很傻真的假傻,本以为还能和他一辈子。或许这就是报应,在夜里喝完酒回家的路上在和他的情妇通电话时出了车祸。2008年6月这个情妇利用他脑子不清醒的时机,拉着他把这套经济适用房过户到自己名字。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到房管局去查,只查到当初老公的房屋买卖合同和过户的交易合同,而没有房产证。我现在想要回这套房子。我需要怎么样去做?请大家帮忙。因为老公说要在情妇那养病,我已经把自己和父母住的一套房子给了她。而她得到这房子后又把经适房过户。然后又和我说,你老公爱的是你,让我把老公接走。而老公在离开她一个月后就去世了。我恨啊,什么都给她了。我现在和父母挤在老房子里。请大家帮帮我。我什么都不懂。我能不能把这个经适房要回来?声明在老公要求和他的情妇一起生活时,我们离了婚。财产分割里也没有提到这套房。我现在想要回这房子,请帮我出出主意。谢谢啦!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4-06-状态:未解决]
李红伟律师的解答:
您好!根据您说的情况,整个事件很复杂,房屋过户、房屋所有权、遗产继承等情况,建议您携带相关资料到律师事务所找专业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