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的法院判决有效吗
我通过法院保全了(第一保全人)我债务人的船舶。但其他的债权人通过另一级法院做出一个据有有优先受偿权的判决。并且不顾我提出异议进行了拍卖处置。但我认为这是一个非法的判决。其理由如下:1、船舶是我债务人公司的资产。2、债务人虽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向其他债权人的借款都是以个人名誉借的,公司并未出据任何手续。3、债务人以个人名誉将公司的船舶抵押给其他债权人,而且也未到船舶的管理部门进行登记。4、公司的资产(船舶)进行抵押,公司的股东会也未进行股东会决议,这样的抵押是违背《公司法》的,也是无效的。
请问这样的法院判决有效吗?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0-08-19-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