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们再婚,女方带个6岁小孩子,我一直抚养到高中毕业,05年到现在我们已没有共同生活,07年我到法院起诉离婚,在我们没有共同财产,没有共同子女的情况下,她要几万的补赏,至今就悬而未决,请问怎么样才能离婚。
补充提问:
谢谢各位大师指点!我们已分居6年了,虽小孩不是我的,但已抚养到18岁高中毕业,每学期我都如她所需要求多少钱我就寄多少,可她一收到钱就向别人投诉我没给一分钱给她和小孩读书,一把鼻涕一把泪,让别人同情她,让别人反说我不道德,我很无赖,这是向法院申诉的主要原因,当我们在法院时她提出要28万给她,天啊,我只能拆诉了,07年致今又3年了,现在在别人的劝告下她同意二万块协议离婚,不知能否达在民政局办好。谢谢!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0-09-10-状态:已解决]
李红伟律师的解答: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就应该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