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动仲裁

您好:
前工作单位在我离职时未发工资,然后我以未签劳动合同、拖欠员工工资、不给加班费这几条为依据,找代理律师写了诉状立案。
法律规定,仲裁案必须在45天内下仲裁通知书,我的这个案子是在2010年7月26日立的,但现在还没有安排开庭。几次打电话到仲裁委询问我的案子要什么时候开庭,但负责这个案子的处长一直说案子太多,排不过来,到现在还不能确定大概的开庭时间。
我想问一下,会不会是前工作单位找关系故意拖庭?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办?一直这样漫无目的地等下去嘛?
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补充提问:
仲裁庭会不会因为工作单位找关系或送礼等暗地操作而故意延后开庭时间?我如何能查到此种情况呢?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0-10-13-状态:未解决]
李红伟律师的解答:

直接到法院起诉。

我咨询李红伟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辽宁信敏功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辽宁 大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公司并购 房产纠纷 银行保险 劳动纠纷 股份转让 合资合作 常年顾问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涉外仲裁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红伟律师 > 李红伟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