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
上星期,我和父亲楼下搬东西,1楼的一家租用房子的外地人问什么东西有什么危害,告诉他是瓷砖没有危害,结果,我和父亲搬好要走的时候,他把我们拦住了,(这里先说明下,楼下是个小院以前一直是我家在用,这几年没在这住,锁被换掉了,这次进去也和现在的1楼住户打好招呼了)拦住我们,在争吵的情况下,他动手打了我父亲一拳,我们就打了起来,期间误伤了一个劝架的,之后对方报了警,晚上出了派出所,第二天一直持续到今天,对方一直报警,对方拿着1000多元的医药单要我们赔偿我们没有理他,今早又报警现在我父亲在派出所,我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要如何做。
补充提问:
双方都有伤的情况下,如何判断是谁的责任那?目前似乎只要我进行赔偿。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0-11-03-状态:未解决]
李红伟律师的解答:
看造成的伤害情况,如果双方都是轻伤的话,互负民事责任。判断责任依据伤情或者医院的诊断书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