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车辆赔偿

我的车被对方追尾,对方全责,我的是新车用了10个月,车价20万,保险公司审定维修费用15万左右,不同意报废,我可以利用法律途径要求全责方赔偿我新车或赔付我几万元的费用吗?还有国家机构(交通事故评估中心)认定报废的话有效吗?谢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11-03-状态:未解决]
李红伟律师的解答:

如果你有交通事故评估中心认定出具的证据是认定报废的话,这个可以作为证据,效力比保险公司的认定高,因此可以利用法律途径要求赔偿新车或赔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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