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两千多元,已报案,但他把钱全额归还我,是否还可以撤销

你好,我是一名学生,我的同学20岁(很要好的朋友)偷了我的2000多块钱,我已经报案了,之后他向我承认是他偷得,把钱都给了我,请问是否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撤销这样的案件?谢谢您了,我希望他接受教训,以后不再犯违法犯罪的事,请问如果可以的话,我怎么做可以帮助他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11-08-状态:未解决]
李红伟律师的解答:

可以不追究你同学的刑事责任,属于盗窃,但是全部返还,没有造成严重的损害结果和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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