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工时可以规定试工期吗?

公司为避免损失招聘入职的新员工可以规定2周的试工期吗?
补充提问:
试用期是三个月,期中前2周做试工期,试工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不给发工资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12-17-状态:未解决]
李红伟律师的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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